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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关于征集推荐专家库专家的函
2022-09-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丰富我局专家库专家资源,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重要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广泛力量,共同推进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现向贵单位征集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入库。有关情况如下:

一、资格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道德问题。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行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产业政策、发展动态等。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相关领域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该领域从业3年以上;

3.稀缺领域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二、入库专家权利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抽取使用要求,依法承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派的工作任务。

2.根据参与工作需要,依法依规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独立发表工作意见。

3.对专家组织、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依法依规取得劳动报酬。

5.退出专家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库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遵循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抽取使用要求,参与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对参与相关工作获取或掌握的有关文件、资料、数据及其他工作内容保密。

4.如实全面提供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变更。

5.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与项目相关方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开展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服从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回避要求。

6.协助、配合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专家的监督评价。

7.不得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对外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面向行业领域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需要,主要面向《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4754-2017)》所列“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规划建设、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机械设计、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等)”等门类以及高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上述领域的专家(具体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我局专家库是为服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开展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二)专家入库后,我局将根据抽取使用情况,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调整及动态管理。

(三)请有意向报名参与的单位或个人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成果证书等)的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以“单位+姓名”命名,发至邮箱fset@fsiit.foshan.gov.cn。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专家入库。

附件1:专家需求情况表.xlsx
附件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入库申报表.xlsx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docx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8338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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