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2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现按照通知要求将拟报送省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共7天。
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660-3396022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
附件:1.汕尾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xlsx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