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6号),我们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节水标杆认定工作。经企业和园区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等,现确定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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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